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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这个没什么不好,就是实在拿不到什么钱。不过安知州的衣食住行全都由郑夏一手包揽了,加上平时论文发的勤,项目做得多,只进不出,好不容易攒下了一笔钱。
他挑了个良辰吉日,孤身一人去了珠宝店,定制了一对钻石戒指。他趁郑夏睡着后,偷偷量过对方的手指,把尺寸填上去的时候,柜台小姐还惊讶地瞥了他一眼,又冲他善意地笑了笑。
郑夏曾经代言过这家珠宝品牌,安知州曾将那幅巨大又性感的海报作为自己的手机桌面。
戒指很快就拿到了手。
安知州长到这么大,还是不知道什么是浪漫,为了这件事,特意请教了前不久才举办婚礼的小师妹。
小师妹说他傻。
所谓浪漫,凭心而已。师兄这么好的人,差不多日日为师兄做饭的小仙女女朋友,无论怎么样都是浪漫的。
郑夏向安知州求了一个家,而安知州则向对方先求婚。
郑夏把安知州摁在墙上亲了半天,大约是由于过度兴奋,声音抖得厉害,轻声对安知州讲,“本来该是我向你求婚的,就是,没到时候。没想到,你就先了。我可真是白比你活了这么多年。”
安知州的眼里满是水光,他搂住郑夏的脖子,“没有的事。”
郑夏有女朋友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,可他就是拖着不公开,也从来不谈及对方。加上经纪公司的保密工作做的着实到位,狗仔也跟踪不到,只能让人猜测,对方可能是圈外人,而郑夏又不想她受人打扰。
不过现在情景就不一样了。
郑夏的脖子上直接挂了一条戒指项链,明晃晃的出现在大众眼睛里。
记者急不可耐,还要拐弯抹角地问:“郑哥,这个戒指是怎么回事?”
郑夏很坦白,“订婚戒指,不过我怕戴在手上磕着碰着,就挂在脖子上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