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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城市有四个季节,火炉般的夏日,倏忽而过的秋,没有暖气的寒冬,还有刚闻到味就消失了的春天。
糜知秋刚刚脱掉棉袄,才看了两天春光,就穿上了短袖。
小时候他还以为四季就是这样分配的,夏天和冬天的夹缝中生存着一点舒适的日子,直到后来他才知道有的城市是四季分明的,有的地方甚至四季如春。他高中时倚在窗户边,看着屋里屋外的燥热,一直觉得以后他会去个有春秋的地方生活,只是没想到大学还是留在了这个城市。
盟主来了这里第二年,已经体验过一次季节的循环,夏天才刚冒出影子就开始哀嚎,“感觉刚挺过比北方还冷的冬天,新的考验就来了。”
但三十度只是春末的一次恐吓,一场大雨卷着热气一起埋进了土里。
糜知秋喜欢雨天,但那只局限于不用出门的时候,最好是埋在被子里望一眼灰蒙蒙的天,再窝回去进行一场没有期限的回笼觉。他倒不是讨厌淋雨,或者说他很不爱打伞,可是雨水渗进鞋里,每走一步袜子都积压出水的感觉太过粘腻,他宁愿踩着拖鞋直面雨水,让脚趾也出来见见世面。
下午的课因为期中考试变成了答疑,糜知秋偷偷从后门拽着伞溜了,日常跑去了邮局。
邮局那几个兼职的学生都很眼熟他了,其中一两个甚至会和他打招呼,有个男生问过糜知秋每天来找的是谁的信,“女朋友吧?”
糜知秋翻找的动作很流畅,声音淡淡的,“是朋友。”
那个男生很明显不信的样子,满满调侃的意味,“帅哥就是好。”
糜知秋找到了熟悉的字迹,带了点笑把张明信片在那个男生眼前刷一下划过去,然后收到身后。
面对这个和大黑一样自来熟的人,他莫名生出一点欺负的冲动。
“那就,暂时还是朋友。”
男生愣了一下,同样的话这次说得有些忿然,“帅哥就是好。”
说完还拍了糜知秋一下,像是在鼓励他。
春夏交接的雨很特别,空气是微凉的,雨却好像带着夏季的征兆,哗啦啦倾盆而下,落在地上拍打出响亮的嚎叫。这声音如此直白,不同于隔着窗户时模糊的美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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